回覆:所謂獨家合作,係指申請人同意於合約期間內不與博客來銷售業務競爭之網站進行本合約約定之相同合作(包括出版商、書籍/影音代理商、書籍/影音供應商、零售商等各種通路商及具相同販售項目之其它網站) 。簡單來說,選擇獨家合作就是指,合作期間貴網站除了博客來之外,不放置其他電子商務網站相關的銷售連結
若選擇非獨家仲介金行銷,博客來將會針對您所導入的銷售,提供書籍雜誌2%、影音商品1%的回饋佣金,不限制您與其他電子商務網站合作。
如對合作方案內容有任何疑義,可來信ap@books.com.tw
2008年2月13日
問題:獨家仲介金行銷與非獨家仲介金行銷有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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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則留言:
請問可以將目前的非獨家更改為獨家嗎?
AP策略聯盟是採取年約制的唷
若您加入很久了需等合約到期才有可能更改
若您為新加入,還未有任何回饋金累積,請來信ap@books.com.tw告知您的AP帳號,我們看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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